四名责任人被刑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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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1日14:09 南方日报 | ||
“7·28”辛集烟花爆炸事故后续四名责任人被刑拘 石家庄消息 记者昨日从河北省和石家庄市公安部门获悉,已有4名“7·28”辛集烟花爆炸事故责任人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被刑事拘留的4名责任人中有两人为辛集市郭西烟花爆竹厂副厂长,另外两人为厂安全 经初步审讯查明,这家工厂在生产烟花爆竹时存在违规行为,他们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没有按照安全生产规范操作,有在非生产区生产烟花爆竹、在非晾晒区晾晒药球的行为,并把大量本应存放到指定仓库的成品、半成品烟花爆竹,违规存放在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区域,致使一处药球自燃引起连续爆炸,造成29人死亡、91人受伤的恶性事故。 另外,有关部门已明令禁止在高温天气下操作涉及火药的工序,而郭西烟花爆竹厂却置禁令于不顾,组织非法生产。 新华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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