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酒令”颁布四天后 午餐,谁还喝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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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1日16:12 温州新闻网 | ||
七月二十八日,鹿城区发布第一号政府令,从当天起,全面实行“禁酒令”,所有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午餐严禁喝酒。“禁酒令”,明确规定,严禁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午餐饮酒,违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对行政职务高的从严处分,并追究所在部门或单位领导的责任;如有庇护行为者,从严追究其领导责任。 为督促“禁酒令”的切实落实,昨天中午该区纪委、监察部门还成立了明察暗访检查组,到各饭店、酒店进行突击,流动编辑室记者兵分三路随同查访,发回现场报道。————编者 查酒店又查食堂 第一组检查人员先对鹿城机关食堂进行了检查,随后来到了珍宝舫酒店。正值中午时分,检查人员检查了大厅与几个包厢后,没有发现有公务人员在此喝酒。紧接着在东阿外楼、新丁香大酒店,检查人员在店方主管理引领下,检查了酒店大堂、包厢,也都没有发现公务人员午间在此喝酒。 12时25分许,检查人员来到江滨路美乐食街,细心的检查人员在酒店附近发现了一辆警车,众人当即进入酒店,检查中发现虽有公务人员在此用餐,不过没有喝酒。 在湖滨饭店,检查人员也没有发现违禁者。 负责此组检查的有关人员表示,“禁酒令”检查结果令人相当乐观,没有“逮”住违禁的公务人员,这说明了我市在推行“效能革命”后,广大公务员的自我约束力在提高。据透露,类似的检查活动还将进一步开展。(记者白锐) 自觉遵守“禁酒令” 时间:11:00 地点:鹿城区环境保护局 上午11时许,检查人员来到鹿城区环境保护局。 环保局的食堂设在一楼,由两个十多平方米的小房间组成,一楼的工作人员基本是将饭打到自己的办公室里吃,腾出空间来让二楼和三楼的同事坐在里面吃。该局的郑局长表示,禁酒令出台后,工作人员都能自觉执行。 时间:11:50 地点:洪殿派出所 来到洪殿派出所,正赶上开饭。在一个摆了六张桌子的食堂里,大概有二十来名警察在此进餐。该所的一位警察告诉记者,他们的午饭一般都是在食堂吃,吃了后在单位午休,工作日的午饭基本上不在外面吃。 时间:12:10 地点:新南亚大酒店 在午餐高峰期,新南亚大酒店门外停了不少小车,酒店餐厅里顾客不少,在酒店门外与停车场未发现有机关单位牌照的小车停留。 时间:12:30 地点:海上天大酒店 在该酒店的停车场里,发现有一辆挂着市机关大院通行证的小车停留在此,但是该车的车主无法找到,检查人员也无法确定是否有人在此喝酒……(朱曙辉 卓文俊) 一块醒目的牌子 11时30分多,检查人员来到鹿城区发展计划局。在入口处,记者看到一块牌子,上面写着该局的三条禁令,其中第一条是“严禁接受当事人的宴请”,第三条是“严禁上班时间中午喝酒”。据该局局长介绍,今年三月份,该局有一名职工中午喝酒,以至于下午上班时间坐在办公室打瞌睡。发现此类情况后,该局在今年四月推出了这三项禁令,对职工进行约束。禁令颁布以来,没有违禁的事情发生。 11时55分,检查人员一行赶到鹿城区财政局。在该局食堂,两名妇女正在准备饭菜。记者问:“有没有酒卖?”一名妇女抬头回答:“我们这儿不卖酒。”另悉,该局从1995年开始就禁止职工中午喝酒,并且要求职工在单位吃午饭,该规定一直实施至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后检查人员又分别赶赴凯悦皇家大酒店、南浦大酒店突击检查,逐一查访均没有发现一名公务员在喝酒。(杨沈平) 说说“查不到” “查不到”从字面上理解是“查了,但没有发现问题”的意思,这与昨天的检查的结果一致。“查不到”也有“查不到”的原因,推敲起来,原因有二。 第一种原因是所有的机关干部“午餐没有喝酒”,既然中午没人喝酒,当然也就“查不到”。这种结果甚好。 第二种原因值得我们思考。因为检查手段、检查方法上的缺陷,都可能出现“查不到”的结果。 从逻辑上说,构成违反“午餐禁酒”令的条件首先是“机关干部”,其次是“午餐喝酒”,二者缺一不可。从检查程序来说,得先确定对方的身份,继而判定对方有没有午餐喝酒。一桌酒席十余人,你会一一询问对方的身份吗?这不现实,也不具操作性。 退一步说,假设你可以确定对方的身份,你又能拿什么来判定对方是否喝了酒?“是不是脸红”、“有没有酒气”这都不是科学的判定标准!脸红的未必是喝了酒,关公就是例子;没脸红的也未必没有喝酒,喝酒不脸红的大有人在;有酒气的也未必是喝过酒,酒洒在衣服上也会冒酒气。即使确实喝了酒,脸也红了,也喷着酒气,可你又能拿什么东西来证明呢———因为昨天的检查压根就没带“酒精检测仪”…… 由此可见,“没法查”会导致“没查到”,“没查到”也能得出“查不到”的结论。看来,可行的操作办法同样重要。(周丽峰)(来源:温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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