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再就业资助实惠到个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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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1日18:26 南方日报 | ||
广州再就业资助实惠到个人 用人单位安置费改为资助下岗失业人员缴纳保险 本报讯(记者/毕式明 实习生/李莉通讯员/齐虹)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就业,政府资助他们1年的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从7月1日起,广州市对原先的10项再就业资助政策 10项资助政策改为8项 据介绍,广州市今年仅市一级再就业专项资金就已落实安排了1.14亿元,包括区、县级市一级的全市共达1.65亿元。为加大资助力度,重点对国企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群体倾斜,广州市将原来的10项促进就业资助政策调整为8项,并已于7月1日起全面实施。此前,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下岗人员的,可以享受到数额不等的资助费用,调整后给单位的资助费全部改为了对下岗失业人员购买社会保险的资助(政府出资为其交纳单位应缴部分,个人部分须由自己承担)。 再就业压力仍然较大 据介绍,广州市今年上半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5%,比去年末下降了0.21个百分点;截至今年6月,全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为41.76%,目前尚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8.95万人。据统计,目前广州市在社区就业并享受政府资助的失业人员近2.8万人,比去年末新增了1.2万人,其中大龄就业困难群体的失业人员占到了95%以上,社区就业已经成为广州解决大龄失业人员就业的主要渠道和新增长点。 但再就业的压力仍然较大。在广州年末结转的9万名左右的失业人员中,大部分是多年沉淀下来的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技能偏差、失业时间较长的困难群体。 “城中村”转制居民纳入失业登记范畴,大幅提升广州的失业人数,上半年城中村转制劳动力就有15万人。 部分失业人员传统就业观念没改变,总想寻求收入高又相对轻松的职位,不愿干一些付出体力较大或收入偏低的工作。 年增就业岗位15万 从今年1月开始,广州全面实施再就业目标责任制,再就业工作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一把手工程”,并把净增就业岗位等指标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依据目标责任制,从2003年到“十五”期末,每年新增就业岗位15万个以上,全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达60%以上,其中特困失业人员就业率达4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今后,广州市、区、街三级劳动保障部门将采取按周通报的办法,将“政策文件出台情况”、“街(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设情况”和“《再就业优惠证》发放情况”三项任务作为周报的基本内容。同时,按月汇总全市再就业专项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创造就业岗位和社区就业的基本情况,按月汇总再就业目标责任制中的目标完成情况,并对周、月、季的再就业工作进度和汇总情况在全市通报。链接 8大资助措施 1.男45岁(含45岁)、女35岁(含35岁)以上的广州市下岗失业人员(特困下岗失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从事规定的社区就业20个岗位工作(家政服务、车辆管理、幼儿托教、学生接送、病人看护、残疾人康复服务、机团单位后勤服务、缝补维修、公厕管理、废品回收、书报摊点、治安巡逻、卫生防疫、街道居委就业和养老服务等),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半年以上灵活就业协议书,给予一年的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资助。 2.男45岁(含45岁)、女35岁(含35岁)以上广州市下岗失业人员(特困下岗失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一年的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资助。 3.广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创业上岗,给予一年的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资助。 4.随军家属安置和自谋职业,分别给予安置单位和自谋职业者一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和医疗保险资助。 5.下岗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均给予培训费和鉴定费40%的资助。对持有《特困失业人员证》和《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给予培训费和鉴定费100%资助。 6.对组织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区就业的,给予社区就业安置补贴,每人每月25元(特困失业人员100元)。 7.职业介绍机构成功介绍本市失业人员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半年以上灵活就业协议的,给予一次性100元的资助(特困失业人员300元)。 8.对向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提供真实有效岗位空缺信息的单位,按每条空岗信息给予2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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