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费一路上涨没个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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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2日04:27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实习记者何娇娇丁蓉)电动自行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从昨(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在走访总府路、盐市口、上东大街、春熙路等寄车点后发现,仍然有人未执行这一规定。 寄车员:看停车时间长短 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各寄车点的收费标准主要看停车时间的长短:时间短收3角,时间长收5角。王府井外寄车点的一位寄车员更明确指出:“4小时以上收5角。” “临时停一下收3角,如果停车时间很长,比如在附近上班的人,通常要从上午停到下午,就要收5角。”春熙路一姓李的寄车员说。 市民:为几角钱投诉麻烦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在被采访的20多人中,只有3人了解《关于电动自行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一位陈先生说,“乱收费的情况很普遍,我还交过1元钱的呢!” “现在物价局已经对收费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公布了投诉电话,如果你再次遇到乱收费的情况,会不会举报?”“为了几角钱,好像没必要吧。”陈先生笑道。 春熙路街办:收费偏低 春熙路街办城管科廖科长表示,电动自行车停放收费的通知,已经对下属的寄车点进行了宣传。“普通的自行车不过三四百、四五百,一辆电动自行车一般在两千以上,按价值比例来讲,这个收费有点偏低。我们的寄车员确实比较辛苦。” 《关于电动自行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电动自行车停放服务费分室外和室内两个标准,室外停车为每车次0.3元,包月停车为每车每月6元;室内停车为每车次0.4元,包月停车为每车每月8元。该标准只准下浮,不得上浮。提供昼夜停车服务的停车场(点),临时停车若连续停放,截至当日24时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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