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亿元遗产婆媳对簿公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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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2日09:23 金羊网-新快报 | ||
温州最大的遗产纠纷延伸的婚姻登记案昨二审开庭 新快报讯据《温州晚报》报道,37岁的浙江乐清籍亿万富豪胡加招英年早逝,留下上亿元的遗产引发其妻张明娣和其母郑松菊之间的诉讼。昨日上午,围绕温州迄今为止最大的一起遗产继承纠纷而延伸的结婚登记行政争议案,在温州市中院开庭二审。 妻要继承亡夫财产4000万元 浙江乐清人胡加招于去年因病去世后,共留下上海新七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价值超亿元的财产。由于胡妻张明娣(29岁)和胡母郑松菊在财产分割上出现分歧,致使张明娣和胡母对簿公堂。张明娣和她不满一岁的女儿要求继承4100余万元的遗产,在上海提出对夫妻共有财产分割。胡加招之母随后在乐清对张明娣的继承权提出质疑,认为她并非胡加招的妻子,两人是非婚同居关系,张明娣所持结婚证是其瞒着胡加招一手包办的,乐清市民政局违规操作,致使婚姻无效,张明娣无继承权。胡母要求撤销乐清市民政局颁发给胡加招和张明娣的结婚证。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只好中止对遗产继承纠纷的审理。 一审判决夫妻婚姻无效 乐清市法院审理后查明,2002年2月19日,胡张一起来到乐清市蒲岐镇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缺少胡加招的离婚证明和男女双方的婚检证明而未办成。经镇书记林某劝说后,两人返回取有关结婚登记的材料,因而未进行结婚登记。此后,胡加招的弟弟胡加定拿来离婚证并填写结婚登记申请书,在申请人栏和背面均签上胡加招与张明娣的名字,并按了手印。乐清法院审理认为,结婚登记依法应当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领结婚证。今年5月20日,乐清市法院一审判决撤销了胡张两人的结婚证。张明娣不服,于6月下旬向温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聚焦结婚证应否撤销 有瑕疵的结婚登记是否应撤销及其胡母有无诉权是本案的争议焦点。在昨天的庭审中,双方律师对此展开了辩论。该案的判决将对今后类似的案件提供借鉴。昨天的庭审还吸引了双方的亲属、全国各地的新闻记者以及各界人士共100多人旁听。(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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