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解聘教授续 教授被令先检查再求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2日09:39 新华网 | ||
《京华时报》一年多以来一直关注的“中国音乐学院教授被解聘事件”,近日又有新进展———7月28日,中国音乐学院院务会决定:李光陆“对自己的问题有充分认识并做出检查”之后,可到学院各部门求职,检查期间,其工资按在职人员对待。 李光陆,43岁,中国音乐学院教授,国家一级演员,笙演奏家。去年4月17日上午,在中国音乐学院器乐系吹打专业复试考试中,李光陆提出现场考纪存在问题,而与其他老师发 中国音乐学院随后以李“在考试过程中不顾大局,在考生在场的情况下几次打断考试,无视考试纪律,扰乱考场秩序”等为由,对其做出行政处分并解除聘约。 李光陆对此不服,两次向市教委申诉,但市教委作出的两次处理决定均不能令其满意,李此后又向国家教育部申请行政复议。在今年6月25日教育部对此作出处理决定之后,7月28日,中国音乐学院遂作出以上决定。 李光陆表示对此决定仍不满意,他认为学院应遵照市教委决定为其“安排一次工作岗位”,而不是由他自己“去学院各部门求职”。解聘事件进程 去年6月18日,李光陆向市教委申诉。7月12日,市教委决定,维持中国音乐学院处理决定,同时要求学院给李安排一次工作岗位,此决定经法院审理予以维持。但到目前,学院仍未为李安排一次工作岗位。 今年1月24日,李光陆再次向北京市教委申诉,要求恢复其招收研究生的权利,责令学院支付拖欠其全部的课时工资及福利并按正常待遇报销其医疗费等。4月9日,市教委作出处理决定:要求学院补发李光陆2002年9月以后洗理费、书报费,给李光陆安排一次工作岗位,驳回李的其他申诉请求。 此后,李光陆向教育部申请行政复议。6月25日,教育部作出处理决定,撤销市教委4月9日决定中的第三项(即“驳回其他申诉请求”),要求市教委在收到决定书30日内,对李提出的报销医药费及课时工资等两项请求重新调查并做出相应决定。(记者钱昊平)(来源:京华时报)
笑话段子、整蛊短语精彩无限 难以形容的开心感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