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系统将全责征收社保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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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2日12:34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朱桂芳 通讯员/王立行)从今年8月份开始,全省地税系统要全责征收社保费,并把社保费作为“准税收”来征管。这是笔者昨天从全省社保费征收管理工作会议上获得的信息。 根据省政府决定,于2000年1月1日开始,社会保险费统一由全省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几年来,各级地税部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 今年来,虽然全省经济受非典等多种不利因素影响,但社会保险费收入仍稳定增长,上半年,全省共征收社保费收入157.12亿元,增加了35.51亿元,同比增长29.2%。与此同时,部分地区基本实现地税机关全责征收,即地税机关负责社保费征收的申报、审核、登记、征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根据省政府的部署,下一步我省社保费的征收工作将全部交由地税系统负责,彻底解决社保费征收、管理、发放等数据信息的交流和对账问题;依法征费,规范工作的各个环节,提高征缴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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