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区必须有厕所,应配备文体通讯等设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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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2日13:18 北京日报 | ||
生活区必须有厕所,应配备文体通讯等设施 本报讯(记者刘扬)在北京干活儿的民工的生活环境要大为改善了。从今年10月1日起,本市开始实施《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这份新标准要求,民工生活区必须有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甚至应配备电视机、书报、文体用品和必要的通讯设施。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建委获悉的。 这份新标准适用于本市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且工期在60天以上的施工现场生活区,规模较小的工程可参照执行。民工宿舍是新标准关注的重点之一,标准要求室内高度不低于2.5米,通道宽度不小于0.9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5人。大通铺要坚决取消,单人床铺面积不小于1.9米×0.9米,床铺最多只能搭起“二层楼”,床头要设姓名卡。此外,食堂、厕所也是重点要有改观的地方,食堂必须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库房,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消毒设施;制作间必须有生熟分开的刀、盆、案板等炊具及存放柜。 民工生活区内必需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墙壁屋顶严密,门窗齐全,采用水泥地面。市建委负责人表示,这些条件是保证民工身体健康的必须条件,此外,施工企业还应尽可能为民工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如配备电视机、书报、文体用品和必要的通讯设施,配备药箱,施工人员一旦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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