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结婚无须单位同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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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2日14:4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国务院通过《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草案)》,三大焦点各方瞩目 本报今天消息 《北京青年报》报道:7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草案)》。新条例将在哪些方面有所突破?记者就此采访了《婚姻法》修订核心小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婚姻法研究专家巫昌祯教授。 记者:修改《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争议焦点集中在哪些方面? 巫昌祯:焦点集中在三个方面:结婚登记是否取消单位介绍信;患有不宜结婚疾病的人是否可以结婚;在有条件婚检的地方是否还要继续强制婚检。对于介绍信的问题,各方面的看法相对一致,因为单位只有介绍情况的义务,并没有干涉婚姻自由的权利,人民群众在这方面的意见很大。目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足以证明个人的婚姻状况和家庭状况。因此预计“单位开介绍信”的条款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中将会取消。 记者:在对待患有不宜结婚的病人以及婚检两大焦点问题上,您持有怎样的看法? 巫昌祯:婚姻登记条例应该充分考虑到双方相爱的事实,在满足“双方知情、双方愿意、采取必要预防措施(比如限制生育)”三个条件下,这样的病人也可以结婚。关于婚检,我认为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满足当事人的要求。在这两个问题上,各方面的争议相当大。虽然目前新的条例还没有公布施行,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它将是一部更加以人为本的条例,给人们更多更大的自由权利。 记者:登记条例宽松了,会不会带来不良的后果? 巫昌祯:这方面的问题的确要考虑到,解决的办法是要加强管理。比如如果允许患有不宜结婚疾病的病人结婚了,就一定要对他们的生育实行严格控制。另外,新条例也要求公民有更强的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比如单位介绍信取消以后,对于身份证和户口本反映不了的内容,当事人可以采取“本人郑重声明”的形式。 这对特别新人昨进洞房,表示不再生小孩 艾滋新郎娶艾滋新娘 本报今天消息 《华西都市报》报道:四川省资中县的艾滋病毒感染者曹学良做梦都没想到,自己感染上艾滋病毒后还能结婚。昨天,200多名村民来到他的家中,祝贺曹学良与同是艾滋病毒感染者的王代英喜结良缘。 这是四川首对结婚的艾滋病毒感染者。曹学良今年37岁,1997年,他被查出感染了艾滋病病毒。33岁的王代英是该镇盐棚子村人,生有一女。1997年,她的丈夫被确诊感染了艾滋病。不久,王代英也被查出感染了艾滋病病毒。 2002年4月,曹学良与王的丈夫在当地的艾滋病人之家—————“公民家园”相识。曹学良的朴实和真诚让王代英看在眼里,王代英对曹学良充满了好感。当年9月30日,王代英的丈夫离开了人世。 今年7月12日,“公民家园”的负责人找到曹学良和王代英,希望他们能走到一起。本来就互有好感的曹学良和王代英都同意了。 双方亲属得到两位艾滋病毒感染者要结婚的消息后,十分赞成,纷纷为他们张罗婚礼。昨日,在200多名亲朋好友的见证下,曹学良和王代英走进了洞房。两人表示,结婚后将不再生小孩,共同把王代英13岁的女儿培养成才。(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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