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因“悦目情结”搞“容貌歧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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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3日06:13 济南时报 | ||
张静是天津市一位25岁的未婚女子,父亲多年前患脑溢血、脑中风,母亲患有尿毒症,张静是家中惟一的“劳动力”。但是因为容貌丑陋,张静去用人单位面试千次竟无一成功,这位女士最近向社会呼吁“给个生存的机会”(本报8月1日报道)。 张静女士的遭遇,可以说是“悦目情结”和“容貌歧视”问题在社会生活中的一个极至表现范例。 美国作家斯蒂文·杰菲斯经过多年调查研究写出《外貌至上》一书,以翔实的资料印证了社会上普遍存在的“悦目情结”,并得出以下结论:“好看的人”在招聘中被录用的机会是“普通人”的2至5倍;“好看的人”平均工资高出“普通人”12%到16%;“丑人”被解雇的可能性是“普通人”2至6倍。 容貌歧视,是众多歧视中比较突出的一项。对于张静,社会公众在同情其遭遇的同时,更感到一种爱莫能助的无奈。对这种拒绝“丑女”就业的行为,习惯上,公众往往给予用人单位过多道德层次上的谴责。但这并没有触及问题实质。 如果从社会学的视野中关照和分析“悦目情结”和“容貌歧视”问题,就不能仅仅停留在对某个人或者某个单位,在用人时要求“五官端正”这种行为的道德谴责与批判上。可以看到,“悦目情结”和“容貌歧视”问题,直接显示出了人性的弱点。追究这种“悦目情结”的根源,其背后是深刻的、普遍的社会心理因素和人性弱点。毫无疑问,每个社会公众都无法回避自身存在的“爱美之心”。 “悦目情结”和“容貌歧视”作为一种心理行为,表现在现实中往往是隐性的。通过媒体的报道和公众的注意,张静有可能找到合适的工作,暂时解决就业问题,但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单纯的以容貌因素决定性论断一个人的命运,必将会陷入江湖术士的固有窠臼,不符合当代行为科学的发展趋势,越来越难以为社会公众所信服。 战胜“悦目情结”和“容貌歧视”,靠的是形成健康向上的社会心理和社会风气。 石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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