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下违章逼司机掏钱私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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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3日10:33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宋慕新)昨天上午,一名读者向本报投诉称,他开车从中山一路左转进入共和村时,两名男子拿照相机冲他拍照。这两人称,此处转弯属于违章,要把照片交给交警,他们收了田先生20元钱,答应可以消掉底片。 7月15日,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推出市民拍摄交通违章活动,得到了市民的欢迎与支持,并有许多人积极参与。市民每拍下一辆违章车,可以从交警部门获得20元的奖金。有人却趁机借拍违章车,向违章司机索要钱财。 昨天上午9时55分左右,田先生向本报投诉称,5分钟前他开车从中山一路左转弯驶入共和村时,被两名男子用照相机拍下。因为该路口有禁止左转弯的标志,其中一名拍照的光头男子告诉他,只要交上20元钱,就可以在冲洗照片时帮他消掉底片,田先生被迫交了20元钱。 昨天上午,记者赶到中山一路和共和路交会路口后,发现确实有两名30多岁的男子正在冲着一辆违章左转弯的小车拍照。其中有一个光头男子不时嬉皮笑脸地用简易相机瞄准违章汽车,但其做出拍照样子时手指并没有按下。旁边的另一男子则端着一架佳能相机坐在椅子上。 当记者走过去表明身份后,还没来得及问什么,端佳能相机的男子就脱口说:“我们没有敲诈!”据附近一名居民称,前天就有三名男子在此处给违章车拍照,其中有这两人,前天有人因被拍照还差点和他们打起来。记者乘一辆出租车准备离开现场时,司机称刚被他们拍了照,公司知道违章要罚500元,于是这名司机央求他们消掉照片,并称愿意为他们买几盒烟。 (报料人:田先生 报料奖:100元)律师说法 不能和这种人私了 昨天下午,记者就这一情况采访了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的梁文永律师。梁律师认为,不管交警有无鼓励市民给违章车拍照的政策,任何公民都有权拍下违章车并予以举报。但是有人拍下车辆违章照片后,以举报为条件威胁违章司机并向其索要钱财,则属于敲诈勒索。如果敲诈勒索的金额巨大或次数很多,则会构成敲诈勒索罪,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同时梁律师也提醒广大司机,一定要自律,不要在没有警方监控的路段违章,更不要和拍下违章照片的人进行这种“私了”的交易,因为违章后难逃相应的处罚,助长不法分子气焰的行为最终只能害了自己。图: 在中山一路与共和路交会的路口,两名男子专拍违章然后逼司机私了。 本报记者 杨勤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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