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风水地争到法庭 恩平法院判三被告赔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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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4日14:5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恩平讯 恩平市法院受理了一宗因争“风水地”而引发的盗挖祖坟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5000元。 香港居民冯某今年回原籍恩平市某镇祭祖,到已有百年历史的祖坟前,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祖穴。取而代之的是同村同姓的另一族人祖穴。冯某认为自己祖先定墓在先,将同村冯某三人告上法庭。 被告冯某另有截然不同的说法。三被告称这本来是其祖先的风水宝地,但被原告冯某侵占,并于1999年用水泥修整,2002年三被告通过第三者转告冯某要求其迁坟,但原告一拖再拖,为找回祖先骸骨,三被告的族人决定开掘坟墓,将原告冯某祖先从墓穴中挖出。三被告认为原告冯某强占其祖坟在先,所以应先把自己祖先的遗骸返还给他们,他们才能交还冯某祖先的遗骸。 法院审理查明,双方产生争执的山坟确实就是原告冯某祖先遗骸所在,但这座山坟于2002年9月11日被三被告冯某等人挖开,并将遗骸运走。法院认为,原告家祖坟已安葬100多年,并为社会所普遍承认,被告冯某三人在没有证据证明冯某侵占其祖坟的情况下,擅自将原告祖先的遗骸挖走,并藏匿拒不交还,其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依法赔偿。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现已向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新文 梁生)(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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