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藏炸药40筒敲诈50万 怀化破获恐怖性质勒索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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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4日20:45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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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湖南省怀化警方通过14天的艰苦侦查,破获了一起在公共场所放置爆炸物品、敲诈勒索、带恐怖性质的恶性案件,2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被抓。 7月21日下午3时许,怀化市加家佳大型超市负责人接到一陌生男子电话:对方称已在该超市放了三枚定时炸弹,在下午6时之前交出现金30万,否则就引爆炸弹。不信的话,你们到2楼寄存物品处去找,那里有一枚炸弹。鹤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报案后立即派员赶赴 这是一起带恐怖性质的恶性案件,怀化市公安局及鹤城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了强大的专案组,市政府助理巡视员、市公安局局长汪华、市公安局主管侦察工作的副局长杨学文以及鹤城公安分局局长姚宇亲临一线指挥破案。 此后几天,犯罪嫌疑人又多次打电话威胁加家佳超市负责人,并不断变换交钱地址。8月2日上午,犯罪嫌疑人再次打来威胁电话,把勒索款增加到50万,并下了最后通碟:在8月3日下午1点交钱,否则就要将超市夷为平地。 通过侦查,犯罪嫌疑人在鹤城区城北一带活动,汪华等领导迅速抽调50余名警力在城北设关堵卡。中午12时,专案组民警在城北液化气站附近的铁路桥发现2名形迹可疑的青年人,通过盘查认定是犯罪嫌疑人,并迅速将其制服抓获。 经突审:2名犯罪嫌疑人一个叫周峻峰(男,29岁),另一个叫刘红初(男,34岁),均是湖南邵东县廉桥镇人,因在新疆等地做生意亏了本,便从廉桥带着炸药、雷管、导火索等作案工具相约赴怀化“搞钱”。专案组民警从他们租住在鹤城河西的房中搜出炸药37筒,雷管14枚,导火索6.08米及自制引爆器1个。 日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记者蒋琦、通讯员罗易)(来源:中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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