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企业拒交环保罚款 环保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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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5日00:52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 (记者邓雪实习生方芳)环保局的罚单不是“空头支票”,必须按时兑现。昨日,市环保局向市一中院提出申请,对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排污企业华盛陶瓷公司进行强制执行。 据悉,市环保局将陆续把100多家污染企业拉上法院,涉及的罚款本金和加处罚款计上千万元。 陶瓷厂被罚8万 据市环保局介绍,“华盛”地处璧山青杠,紧邻高速公路,与白云湖为邻。这家公司因污染问题,多次被环保部门罚款。2001年12月17日,再次被环保部门依法处罚8万元。在法定时间内,该公司既未提出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环保部门决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 昨日,“华盛”公司有关人士称,企业效益不好,公司的房屋、土地及设备等都拿到银行抵押贷款了,目前没有现金缴纳罚款,只有几万元的墙砖可以冲账。 而市环保局人士当即指出,厂方的辩解并不能减轻其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该人士向法院表示,希望通过强制执行来体现执法的严肃性。 据称,截至昨日,华盛陶瓷有限公司的罚款本金和加处罚款累计已近50万元。 拒交罚款每日加处3 %据市环保局监察总队有关人士介绍,2002年,市环保局共处罚了数百件环保违法案件,包括建筑噪声、水污染、大气污染、拒交排污费等多种违法事实,涉及化工、制药、建筑、服务等多个行业。 由于部分拒交罚款的受罚企业在法定时间内既未提出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环保部门决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关人士特别提醒,如果在法定的15天内拒不缴纳罚款,除要缴纳罚款总额外,每天还将收总额的3%加处罚款。消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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