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亲五年六次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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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5日10:01 齐鲁晚报 | ||
本报青岛8月4日讯(通讯员 王卉 记者 崇真)先是坚决要求抚养女儿,如愿后又多次要求变更抚养关系,五年间岛城市民孙某竟然提起六次诉讼。近日青岛市四方区法院再一次判决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孙某与郑某原系夫妻关系,婚后生育一女,现正在读初中。1998年二人离婚,女儿判由母亲抚养。1999年孙某以郑某经常打骂女儿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经法院判由孙某抚养其 孙某与女儿共同生活了两年后,感到独自抚养女儿较累,经济上也较为紧张,为此孙某又想把女儿变更回前妻处。他于2001年6月到2002年12月不到两年时间,先后以前妻照顾女儿比自己有利及女儿到发育期作为父亲较为难为由,五次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并声称自己放弃抚养女儿的权利。经法院调查郑某的经济状况及居住环境均没有孙某的条件好,且女儿表示愿随父亲生活,为此法院作出驳回孙某的诉讼请求的判决。 2002年12月6日,孙某又再次诉至四方区法院。在庭审中,孙某提供其单位收入证明其月收入700元;而其前妻郑某每月收入只有235元且曾因工伤致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法院经审理认为,作为父母对孩子应负有法定的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两相比较,孙某更有能力照顾好女儿,故法院又一次作出了驳回孙某诉讼请求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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