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户楼下栽花惹官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5日10:01 齐鲁晚报 | ||
本报青岛8月4日讯(记者 姜淑芹) 岛城某小区里一位一楼住户把家门口旁边的草地改种了其他花木,他自己觉得为了美化环境付出了劳动,却被物业公司以影响小区绿化为由告上了法庭,平白无故当被告,到底冤不冤? 这位被拽上被告席的宋先生1999年入住弘信山庄5号楼1楼,在楼墙外东侧有一块三角形状的坡地,原来种有绿草,2002年,被告认为地上的草已经枯死,便和老伴及邻居一起刨 宋先生觉得冤枉:明明是该地块高度不合适,存不住水,草皮都干死了,原告撒手不管,地都荒了,自己和邻居牺牲休息时间,撬石刨土,自费买来花木栽种并管理,付出了劳动和费用,换不回一声“辛苦”不说,反而被告上法庭,好心没得到好报! 审理此案的青岛市南区法院的判决书给宋先生讲明了道理:新建住宅小区的公共绿地,是经过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后建设的,与周围的建筑、环境相协调,以使全体居民共同享受优美的生活环境。引起官司的地块原来是草地,与周边环境一致,宋先生在这里改种其他花木,虽然本意也是为了美化环境,但这些花木与周边的绿草地很不协调,而且也不符合绿化部门的规划要求,原告作为物业管理部门,为了其他业主的利益,要求他清理自种花木是正当的,法院支持。不过,法官们考虑到移植花木和栽种草皮的时机,同意宋先生可以等秋后花木凋谢后再动手清理,而不是武断地命令他立即斩“花”除根。
笑话段子、整蛊短语精彩无限 难以形容的开心感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