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238人打‘洋工’梦碎”追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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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5日10:42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昨日,本报报道了莆田238人被骗到海外就业,结果只到了上海就折回的消息。4日,有人向记者以及警方提供了一份写着“福建信达成境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成公司)委托郑俊敏先生代理联系赴纳米比亚共和国劳工就业之有关事宜”的委托书,还有郑俊敏和一部分人签的合同。记者将这些材料送到有关部门审查,他们一看,说除了委托书待进一步审查外,其他的全是假的。 这样的委托书不合法 4日下午,记者根据信达成公司营业执照所写的住所地址,找到了福州鼓楼区新都会财经广场15楼F间,可是那里挂的牌却是世博会展览商务有限公司。公司里只有一个姓金的人员在办公,记者问这里是不是信达成公司,他说是。记者就问他公司的负责人在哪里,他说联系不上。 接着记者向主管部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境外就业管理办公室咨询,该办公室负责人仔细看完记者提供的材料后,当即和信达成公司的老总联系,但是没能联系得上。他说,这委托到底是不是信达成授予的,现在还不好认定。但是这委托书肯定是不行的,因为国家规定个人不得在境内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 劳动合同是假的 至于劳动合同,负责人介绍也是假的。境外就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有一套完整的程序,想就业的人员必须跟有经营资格的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书,然后和境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而莆田农民提供的劳动合同是代理人郑俊敏直接和受害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很显然是不行的。还有合同7月27日刚签完,7月31日工人就出发了,简直是不可思议。一般从合同签完到出发起码在半个月以上。 出国务工找有经营资格公司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境外就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肯定了郑俊敏组织的出国打工是一场骗局,并提醒到境外就业的人员一定要到劳动主管部门询问有关政策和手续,并在他们的监督下签订协议和合同。劳务派遣和劳务合作到外贸主管部门咨询。 莆田外经贸局外经科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出国打工的人一定要把钱交给有经营资格的公司,千万不能和个人发生关系,一旦发生纠纷,代理的人卷款逃走,再追就难了。而经批准有经营资格的公司风险就小了,他们都要交50万元以上的备用金,一旦发生纠纷,主管部门可以动用这笔资金。 (本报记者 黄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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