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好处费没好处 一房开经理受贿案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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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5日10:57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8月5日消息:一幢大楼的建造涉及多项工程业务,负责开发市区安澜大厦的房开公司总经理夏某,竟然借机在各个项目的承包中收取“好处费”。昨天上午,鹿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现年54岁的夏某,原系市大工联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据起诉书指控,1999年7至8月间,夏某在负责开发安澜大厦建筑工程期间,该工程采用筛选方法确定投标单位。在夏某 同年10月,夏某决定将安澜大厦消防工程由诸暨市工业设备安装公司项目经理俞某承建。在签订合同前后,俞某到夏某办公室先后送上2000元礼券、一条珍珠项链和1万元现金。2001年春节,俞某又送给夏某2000元。同年7至8月间,俞某就事先签订的消防设备单价提出异议,并在夏某办公室送上1万元。后夏某利用职权,让俞某重新签订了消防设备购买合同。此外,1999年底至2001年下半年,在安澜大厦电梯业务、塑钢门窗业务、配电房工程、外墙石材干挂工程、涂料工程等承包中,夏某分别收受各承建商的财物。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夏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益,收受他人贿赂11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温州日报周永旭胡华寅)(来源:温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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