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事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违规评职称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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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5日14:4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昨天,广东省人事厅有关负责人明确指出,《关于深化广东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印发后,各部门此前和今后涉及职称改革的规定与国家和省人事厅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未经省人事厅同意或联署颁发的,一律无效,各单位不得执行。 该负责人强调,省人事厅是主管广东省职称改革工作的职能部门,全省的职称工作必须在国家和省人事厅制定的有关政策的指导和调整下进行,各地、各单位不得各行其是。对 对于此次职称改革的政策调整,除教育、科研两系列的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个别问题提出意见,经省人事厅同意后联署发文实施外,其余系列或专业一律按规定执行。 至于今年组建评委库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任期未满的高评委会应终止任期,重新组建。主要负责评审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高评委会,经省人事厅同意,可延缓至明年再执行外单位委员须占1/3以上的规定,但必须随机产生评委,重组评委会。 省人事厅还专门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020-83133936(监察室),020-83133947(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仲炜 仁法)(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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