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走私案判罚24亿元 罚金数额创下全国记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04:14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胡名忠 通讯员孔献之)8月5日,深圳中级法院就一宗特大走私案的一审判决,创下了全国的一项纪录,中国惠州外轮代理公司被处罚金24亿多元,罚金数额是迄今我国刑事审判中最高的。将深圳海关原关长赵玉存拉下水的前惠威工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浩被判死刑,惠州外轮代理公司原总经理尤年球等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7至15年有期徒刑;侦查机关扣押的惠威公司的小汽车23辆及一批有关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商品房等均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并继续追缴尚未退清的赃款。原深圳市惠威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法院查明,惠威工贸有限公司走私各类食用油82万多吨267船次,偷逃应缴税款共人民币24亿多元。并认为被告人刘浩、被告单位中国惠州外轮代理公司等无视国法,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共同参与走私普通货物,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分别构成了走私普通货物罪,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胡名忠 通讯员孔献之
笑话段子、整蛊短语精彩无限 难以形容的开心感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