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护长城有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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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06:29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北京8月5日电】北京市自8月1日起正式实施《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 据介绍,该《办法》中与游客关系最密切的条款包括禁止组织游览未批准为参观游览场所的长城,禁止攀登未批准为参观游览场所的长城,禁止刻划、涂污、损坏长城。对组织游览未批准为参观游览场所长城的行为,将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攀登野长城以及在长城上进行刻划等行为,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目前在北京可以攀登的长城包括八达岭长城、八达岭残长城、居庸关长城、慕田峪长城、黄花城长城、水关长城、司马台长城。而北京周边可以攀登的长城包括保定地区内涞源县的明长城、承德的金山岭长城、张家口赤城县的明长城、秦皇岛山海关长城、唐山市迁西县古长城、承德围场燕秦古长城遗址。 作者:(记者杨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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