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企业经营者“告状” 行业报刊摊派:令虽出禁难止?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07:55 黑龙江日报 | ||
近日,记者接到哈尔滨一位企业经营者的“告状”电话,反映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件怪事某行业要求订阅其行业报刊,不订不行。为此,记者走访了这位经营者所说的某局。 8月4日早9时,某局业务大厅内,记者暗查了几个窗口,在近二十分钟的时间里,并未发现工作人员提及订阅报刊一事。兼职会计杨女士告诉记者,她服务的企业中,所属南岗、道外某分局的,早在七月份就开始了摊派订阅报刊的工作,如今可能都已完成任务,当然看 10时42分,记者来到道里某分局。在其业务大厅的4号和8号窗口,记者看到了张贴征订报刊的通知,通知上方标有字号醒目的“本月重要提示”,通知中说:“从下月起开始订阅《中国菖菖报》、《中国菖菖》和《菖菖菖菖》,数量不限”,落款时间是7月7日。记者看到,一位男士办理业务时所带现金不够,工作人员开具了186元订刊费收据,要求他在下月补交。在8号窗口,一位中年妇女恳求工作人员能否不交纳订阅费,工作人员询问她所在的企业从事何种业务。“到中小学校推销学习本”,中年妇女述说着其中的艰辛。最终,工作人员为其订阅了价格为198元的《中国菖菖报》。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所订报刊邮至企业手中的并不多,通常是零散摆放在其业务大厅的窗口自行取阅。记者信手拿了两本刊物,并无人过问。看来,被关注的问题是有无订刊交费,至于发放、阅读则显得无足轻重了。“说是自愿,但若不订,就会遇到‘特殊的待遇’”,一位手里攥着两张订阅票据的企业人员无奈地说。 记者翻看手中的刊物,办刊者皆是该行业的“自家人”。既然办刊总要发行,于是行业部门出面征订、层层下压到窗口订阅的事年年如是;背靠大树,借得荫凉,使得自办刊物不愁出路,摊派屡禁不止。针对此种情况,2003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中办发[2003]19号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通知》。通知中明文规定,“中央党政部门与所办报刊实行管办分离”、“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统一办好一份党报和一份党刊,政府办好一份免费赠阅的政府公报。……个别确因指导工作需要保留的报刊,可转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免费赠阅”,“所有党政部门不得利用登记、年检、办证、办照等工作之便向服务和管理对象摊派报刊。”(黑龙江日报)
笑话段子、整蛊短语精彩无限 难以形容的开心感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