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 全面清理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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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08:11 东方网-文汇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5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全面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 通知要求,对未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立的各类开发区,以及虽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但未按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的各类开发区,先整改,对缺乏建设条件,项目、资金不落实的,要坚决停办,所占用的土地要依法坚决收回,能够恢复耕种的,要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复垦后还耕于农,严禁弃耕撂荒。 通知强调,开发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选址必须纳入城市统一规划管理。凡是违法下放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和供地审批权,违法下放规划管理权的,必须立即纠正,废止有关文件。今后要更严格控制设立以成片土地开发为条件的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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