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讨中推广民主作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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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08:11 东方网-文汇报 | |||||||||||
张桂辉 人生在世难免犯点错误。个人如此,组织也不例外。而各级党委、政府工作中一旦出现错误或者失误,就要从人民利益的高度出发,为了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改正错的。既要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以改进;更要公开进行检讨,赢得群众谅解 最近,3700万黑龙江人民从电台、电视和报纸上听到、看到一份“检讨”,“检讨人”是他们上任不久的省委书记。在“检讨”中,省委书记说:“黑龙江出了马德等人买官卖官的重大案件,省委是负有责任的。在‘马德案’中,省委领导至少有两个方面的责任:第一,在干部选拔任用上负有失察的责任;第二,结案后,省委没有主动地自我批评。在这里,我代表省委领导向全省人民做检讨!” 读了这则报道,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真想为省委书记的开明之举拍手叫好! 马德是黑龙江省绥化市(地级市)原市委书记。此君在任职期间,利用手中的权力,卖官鬻爵、索贿受贿。从1995年至2002年4月,疯狂敛财折合人民币2385万元。而因“马案”涉及的领导干部则达260多人,其中涉及绥化市、县(市)和市直机关各部门一把手50多人。人数之多、牵涉面之广都是建国以来罕见的。5月13日,黑龙江省委作出决定,给马德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省内出了这么一个罪大恶极的腐败分子,省委的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这个角度讲,省委书记代表黑龙江省委领导向全省人民公开做检讨,是完全应该的。而在我看来,这个检讨的确是诚恳的、真心的。遗憾的是,从撰写该文的作者,到刊登、转载这篇文章的媒体,都在检讨、检讨人等字眼上加了引号。这样一来,在词义上似乎就多了两种解释,一是似乎可以认为省委书记的检讨还并不那么真心、诚恳;二是觉得堂堂一个省委书记,怎么能向全省人民做检讨,即便做了,也不能叫检讨。这就令人匪夷所思了。 人民是主人,官员是公仆。公仆有了失误抑或出现错误,公开向主人做个检讨,原本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的。为什么硬要给检讨加上引号,画蛇添足,多此一举呢? 然而,细加思考,这既不能责怪记者,也不能怪媒体! 多少年来,在我们这里,只有下级向上级、群众向领导做检讨,哪有党委领导向人民群众公开检讨的。以近些年来查处的种种腐败案件为例,不要说那些“轻量级”、“中量级”的,没有一个领导向人民做检讨,即便是一些“重量级”的案件,也不曾有领导出面公开检讨的呀! 诚然,黑龙江省委书记代表省委领导所做的检讨是被动的,也是迟到的,但毕竟在尊重群众、接受民主监督、推广民主作风等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单是这一点就很值得称道!1945年4月24日,毛泽东同志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指出:“对于我们,经常地检讨工作,在检讨中推广民主作风,不惧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些中国人民的有益的格言,正是抵抗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侵蚀我们同志的思想和我们党的肌体的唯一有效的方法。” 实践证明,人生在世难免犯点错误。其实,个人如此,组织也不例外,也难免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当然,我们要尽量少犯错误)。而各级党委、政府工作中一旦出现错误或者失误,就要从人民利益的高度出发,为了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改正错的。既要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以改进;更要公开进行检讨,赢得群众谅解。 中医说,通则不痛,痛则不通。现在一些地方党群干群关系不融洽,甚至比较紧张,不是群众不听话,而是干部不像话;不是群众爱闹事,而是干部乱办事。明知错了,既不改正,也不检讨,缺乏沟通,群众怎么不会有意见?怎么能不啧有烦言?在中国,绝大多数人民群众不仅是通情达理的,而且是宽宏大量的。只要不是故意或者恶意的错误,一经检讨,人民群众是会予以谅解的。由此可见,检讨是改善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手段,既有利于沟通思想,又有利于推广民主作风。一举两得,当用则用。 (作者为福建省杂文学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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