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判决书”现杭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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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08:14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8月4日,一个聋哑小偷收到了杭州余杭法院一张特殊的照片判决书。在判决书上用照片证明被告人的身份情况,在杭州还是首次。 今年5月19日,被告人王海(化名)窜至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娟霞副食品店盗窃时被抓获。但他拒不交代犯罪事实。鉴于该案无法查明被告人的真实姓名、年龄、籍贯等情况,为表明其身份,只能用照片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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