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明审“第一楼”楼主杜远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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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08:2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因修建绵阳标志性建筑———36层高的新益大厦而无限风光的杜远亮如今蔫了,他及王冀宁、李寿卿、郝玉涛等8名被告,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处置查封财产、金融凭证诈骗、行贿罪,经绵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明日绵阳中院将公开审理此案。届时,将设200个旁听席,预计审理2-3天。 8年非法集资5.6亿 经绵阳市检察院指控,杜远亮自1994年5月起,先后伙同王冀宁、李寿卿、郝玉涛,以绵阳市科研发展储金会、绵阳市新益实业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名义,向社会高息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997年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绵阳市分行、绵阳市计经委联合发文,明确要求其停止非法集资活动,杜远亮却不肯收手,与王冀宁、李寿卿、郝玉涛合谋,先后设计制作了“新益大厦工程建设项目合作押金专用收据”、“关于自愿借款《支援列入绵阳市‘九五’计划重点标志性建筑新益大厦工程建设》定期使用的借据”等22种集资凭证,以高息为诱饵,大肆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经审计,截至2002年11月30日,共吸收存款565540075.96元,目前已清退366543842.48元。 打洞转移61.1万 2002年11月27日,杜远亮在得知新益公司6楼财务室已被绵阳中院查封后,指使郭勇、李长平、王冀宁,采取打洞的方式,从新益大厦7楼进入财务室转移被查封的财产。次日晚,将财务室内现金61.1万、两只密码箱及一些公司文件分别转移隐藏。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了部分现金及物品。 2002年5月,被告人郭勇因做生意缺少资金,遂产生了将银行储户的储蓄卡、折分离,以卡骗取储户资金的念头。之后,以高息为诱饵,骗取三位储户在绵阳某银行存入170万,郭勇只将存折交给了三位储户并预付了高息,用留下的卡将钱取出,用于私人购车、炒股、做生意。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部分赃款。 1999年5月至1999年年底,杜远亮在骗取某研究所6000万资金过程中,贿赂该所财务处处长徐文祥(另案处理),将资金直接转入新益公司账户,使得诈骗得逞。为感谢徐的帮助,杜远亮先后5次向徐文祥行贿人民币13万、新益公司股份1.3万及手机等物。 2002年12月9日,杜远亮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经绵阳市检察院批准,于2003年1月15日被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绵阳市看守所。本报记者秦勤 链接杜远亮:男,生于1965年,大专文化,绵阳市游仙区人,绵阳新益大厦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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