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牺牲了 家人索赔一声“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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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08:2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救人者溺水身亡后船主索要三千元才捞人 被救者家人悄然离去至今不理不问 勇士家乡党政领导赴达州处理善后 达县追认唐文春为“见义勇为公民” 唐文春兄妹要向受益者提起诉讼讨个公道 32岁的乐至青年唐文春在达县南外镇洲河勇救2名溺水男孩,先救上来1人后,救第2人时因体力不支,他与被救男孩一起溺水身亡。事后,生还男孩的家人迅速搬走,令到达县为唐文春处理后事的唐家兄妹遍寻无着。唐家兄妹实在想不通,认为被施救者家人避而不见是对唐文春见义勇为行为的一种蔑视。昨日,唐文春的二哥唐文延告诉记者,为了给牺牲的弟弟讨回公道,他们兄妹已正式委托律师调查取证,准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施救的两个男孩的家人公开向唐文春表示谢意,以从法律上肯定见义勇为精神。 老人目睹:救第二人时小伙子沉河 8月1日,记者找到在达县南外镇当“棒棒”的胡一才老人,他讲述了亲眼目睹的唐文春救人全过程。 6月27日下午4时左右,胡一才突然听到河中传出“救命”的呼叫声,原来两个男孩落水了,一个10来岁的小女孩在路边央求路人下河救人。这时,一个手举写着“订做、维修沙发、床垫”牌子的小伙子正好路过,将木牌和工具包往地上一丢,边跑边脱衣服,随后跳进河中。救起一个男孩后,小伙子又去救另一个孩子。往岸边游时,不料孩子慌乱中紧紧搂住小伙子脖子,小伙子气力耗尽,和孩子一起沉入洲河中。随后赶来的群众从小伙子丢下的工具包里的东西得知,救人者是从乐至县到达县打工的唐文春。 小船船主:捞尸先要给三千元 据当时在现场的一位姓李的大爷告诉记者,唐文春和那个男孩一起沉入水中后,围观群众及遇难小孩赵刚的母亲王云,恳求先后路过事发水域的3艘小船打捞唐文春和赵刚尸体,可是几个船主竟要求给3000多元钱。围观群众纷纷谴责船主不义行为,几名船主就扬长而去。后来,赵刚舅舅王军赶到现场,潜入河中将唐文春和赵刚的尸体打捞起开始寻找被唐文春救起的那名男孩,可那个男孩已经没了踪影。唐文春的大哥唐文稳、二哥唐文延、四妹唐文燕先后赶到达县处理唐文春的后事,四处打听被救起来的那个男孩姓名,但没有结果。 8月1日上午11时,记者在达县机械二厂宿舍三单元9楼找到遇难小孩赵刚的母亲王云。王云说,12岁的赵刚当时是和楼下的张欢(女)和征征(音)结伴到洲河玩耍的。征征就是那个被救起的孩子,大约10岁,那几天刚好在舅舅张飞家玩耍,而张飞当时租住在赵家楼下。唐文春救人被淹死后,张飞便搬走了,至今也无法找到其下落。 当地政府:追认唐为“见义勇为公民” 唐文春不幸牺牲后,达县南外镇立即组织人员处理善后工作,并向县政府和市民政局、省民政厅汇报,准备申报唐文春为“烈士”。 7月31日,乐至工作组代表乐至县委县政府赶到达州,调查处理唐文春善后事宜,并和当地有关部门协商做好唐文春家人安抚工作,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为唐文春申报烈士。 8月1日,记者从达县综治办获悉,为了表彰唐文春英勇献身精神,达县综治办报经达县政府批准,同意正式追认唐文春为“见义勇为公民”,颁发见义勇为奖金3000元,并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7300元的安葬补助和14600元的抚恤金。 唐家兄妹:用法律要求受益者致谢 唐文春的二哥唐文延告诉记者,他们兄妹多方寻找也未能找到征征家人,也没有征征家人的任何音讯。唐家兄妹实在想不通,“被救者家属不应该如此冷漠,我们只想看看被文春救起来的那个孩子现在好不好,他的亲人哪怕来说声‘谢谢’,也是对文春的一种尊重和安慰,那样他才会走得安心啊!” 唐文春兄妹决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他们说,提起诉讼并不是想向被施救者进行经济索赔,而是要用法律手段要求被救者家人履行道义上的义务,公开向唐文春救人行为表示谢意。 目前,达州一律师事务所的胡明海律师已开始为唐文春兄妹提供法律援助。胡律师认为,被救起的小孩和被施救但未被救起的小孩均是受益者,唐文春因为对他们进行施救而牺牲,根据《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唐文春的家人有权向两个小孩家长进行索赔,两个小孩家长也有义务对唐文春家人进行精神和经济上的抚慰。 文/图特约通讯员张方金记者高冰洁 《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第三章规定,见义勇为受益人有保全证据、提供真实情况、救助见义勇为人员的责任。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依法向致害人追偿或要求受益人补偿。 据了解,目前我国已有24个省、市自治区对见义勇为进行了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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