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拆桥丢小腿 索赔21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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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08:2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丹棱县唐河乡民工刘元杰在拆一座危桥时,被飞石砸断右腿,截肢致5级伤残。昨日他将“雇请”他的华某及丹棱县交通局推上被告席,要求共同赔偿21万元。 昨日,44岁的刘元杰诉称,今年5月6日起,他受雇于包工头华树明。7日,华树明受交通局指派,调派刘元杰等8人拆除交通局所属的危桥斜桥子。10日刘元杰撬桥拱时,出了事故。华树明则称,刘是拆桥上的旧石料卖给自己,双方应为“买卖关系”,而非雇佣关系。棱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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