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赔偿不兑现 勇士妻女艰难度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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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08:2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读者点题 近日,自贡市自流井区富台山居委会3组居民陈必勤向本报发来求救信,信中说:她的丈夫郑伯露在一场特大交通事故中为保护一名12岁的女孩献出了生命。事后自流井区政府授予郑伯露“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自贡市中级法院判决肇事司机罗德均附带民事赔偿陈必勤各种经济损失54890元。但罗德均支付了14000余元后,直到今天陈必勤母女再也没有得到一 记者近日来到富台山居委会采访时,大妈们一说起郑伯露就不住掉泪。她们讲,郑伯露牺牲后,整个社区的人都来吊唁,几十个邻居大妈哭成一团,他救的小女孩杨智芬的父母也赶来送行,杨智芬认陈必勤做了干妈。 据了解,郑伯露是自贡市邓关盐厂下岗职工,陈必勤早在1992年就因企业解散而失去工作,一家人全靠居委会照顾开设的一个小茶馆维持生计。郑伯露走后,陈必勤和19岁的女儿赡养着郑80多岁的母亲。邻居们宁肯多走几步路,也要到陈的小茶馆来喝茶,买东西,用这种方式默默帮助这对母女。但小茶馆每月收入仅够维持祖孙三代最简单的生活。记者在现场看到,陈必勤与女儿住在一间不到20平方米的小屋里,郑伯露八旬老母则住在亲戚提供的一间小屋里。 陈必勤介绍,母女曾多次向自流井有关方面反映赔偿难兑现的问题。从2001年10月起,陈必勤向自流井区法院多次申请强制执行,自流井区法院将执行转交被告原籍地威远县法院执行。此后,陈必勤母女先后10余次到威远县法院询问执行情况,但直到今天,肇事者却仍然拒不赔偿。陈必勤说:如今她只有一个希望,给郑伯露的母亲养老送终,让女儿长大成才。陈必勤泪眼婆娑地问:见义勇为就意味着家人在忍受痛苦的同时还要经受经济上的折磨吗?文/图记者陈章采 事件回放 2000年9月9日8点50分,威远县驾驶员罗德均驾驶大货车在自流井区渊源井农贸市场内因制动器失控冲向人群,正在买菜的郑伯露扑向一个背对汽车的12岁女孩,挽救了她的生命,自己却被汽车撞倒,脑浆迸裂当场身亡。这起特大交通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自流井区交警大队认定罗德均负全责。 2001年3月22日,自流井区政府召开表彰大会,授予郑伯露“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向他的家属颁发了1000元奖金。2001年4月,自贡市中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罗德均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附带赔偿受害人郑伯露等人家属16万余元人民币,其中赔偿陈必勤各种损失共计548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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