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的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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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08:4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一) 今年34岁的叶玉清1994年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郑州市一家医药公司工作。在单位她认识了张峰,两人很快就坠入爱河,两年后结婚。 2001年3月,由于工作出色,张峰被调到销售部担任经理,主要负责公司对外的销售业 (二) 3个月后,去上海参加药品展销会时,张峰与李帆发生了关系,从此二人就常常利用出差的机会在外面游山玩水。2002年5月,张峰瞒着妻子为李帆买了一套价值22万元的房子,张峰和李帆在这里过上了“夫妻”生活。而此时想破镜重圆的妻子却毫不知晓。 不久,叶玉清感到同事在她背后指指点点。在她再三追问下,才得知丈夫与李帆的事情。叶玉清立即找到张峰,张峰矢口否认,并一再保证自己是清白的。由于没有任何证据,再加上她对丈夫还存在幻想,叶玉清就没有再追问下去。叶玉清知道无风不起浪,为了让张峰的心回到自己的身边,为了年幼的女儿能够快乐成长,叶玉清开始向丈夫妥协,不再和他争吵,大力支持他的工作。但是叶玉清的努力并未奏效。 (三) 叶玉清感到让丈夫张峰回心转意太难了,为了拿到丈夫有外遇的证据,经过一番冥思苦想后,她决定以自己的方式获取证据。2002年10月的一天,她乘张峰外出之机,把微型摄像机放在张峰办公室的一个隐蔽处,没过多久,叶玉清就如愿以偿地拍到了张峰和李帆在一起亲热的镜头。 拿到丈夫婚外情证据的叶玉清痛苦不已,她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的丈夫会做出这种事情,更让她始料不及的是2003年1月26日,张峰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以夫妻之间的感情已完全破裂为由要求与叶玉清解除夫妻关系。 看到张峰已铁了心,自己勉强维持这段婚姻也没有多大意思,叶玉清同意离婚,但她认为是张峰有了外遇才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所以张峰应该赔偿她2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张峰拒绝支付这笔钱。 无奈之下,叶玉清向法官出示了她用摄像机拍到的张峰和李帆亲热的录像带。张峰顿时呆若木鸡,羞愧难当地承认自己瞒着妻子有外遇的事实,并且同意赔偿妻子一定的经济损失。不久法院判决准许双方离婚,赔偿叶玉清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共计8万元,女儿由母亲抚养,张峰每月支付女儿抚育费300元到女儿18岁止。 (四) 有关本案中涉及的无奈证据,记者采访了河南嘉泰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陈孝杰。陈律师说:在婚姻关系中,有配偶一方与他人同居导致正常的婚姻关系破裂,无过错方在承受婚姻家庭破裂的打击下,要求过错方支付一定的赔偿金,新《婚姻法》对此进行了保护。但是,婚姻纠纷做为民事纠纷,法院对过错一方的外遇行为无法介入取证,当事人通过跟踪拍照获取证据就成了惟一选择,这种取证形式并没有侵犯第三者的隐私权。首先是第三者介入他人婚姻造成他人婚姻破裂,过错在先,其隐私行为恰恰是侵犯他人合法婚姻的行为。换言之,第三者在插足别人家庭时,已经侵犯了别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是以不侵害别人的合法权益为前提的。所以我认为,叶玉清的取证情节不构成侵犯隐私权。该案的主审法官对此也做出了相同的解释。 有关人士说,《证据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荨!钡谄咛醯谌钪惺犹柿献髦ひ膊辉僖蟆熬苑酵狻保饩鸵馕蹲磐德肌⑼蹬幕竦玫闹ぞ萦辛撕戏ǖ摹懊帧保参饺ň婪滋峁┝巳≈さ某绦蛘逡谰荨#ū疚牡笔氯司┩跻?党玉红林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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