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顾医生劝告依然坚持一线”合适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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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08:5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读《“轻伤不下火线”引发思考》一文,笔者感到,洛阳机务段能及时就职工带病工作昏倒在机车上一事,组织职工讨论和思考,是很有价值的,也体现了思想政治工作的与时俱进作风。 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既是用人单位依法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劳动者本身应享受的合法权益。然而,这样的观点却不是人人能够接受的。浙江一 我们知道,交通警属于劳动强度相对较大的工种之一,再加上盛夏季节似火的骄阳烘烤,其所处劳动环境之恶劣可见一斑。面对民警身上诸多病症和顽强坚持值勤的身影,人们在表达感动的同时,也在考虑这样的问题:作为其工作单位,能否让那些伤势或病情较重的民警暂时下岗调养,待身体恢复和条件允许后再上岗值勤?即便单位因人手紧没人可替,是否应该想法改善交警的劳动条件,完善劳动保护的措施?即使不能做到这一切,是否也应该避免鼓励为了工作而不惜牺牲个人健康的行为,不轻易提出“轻伤不下火线、重伤不住医院”的民警就是好民警的口号? 当然,交警工作涉及到一个城市的交通运输网络能否顺畅运行,在这样的特殊行业中,倡导奉献精神是无可非议的。可辩证地看,这样的工作固然重要,但交警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却更为重要,至少也是一样的重要。如果鼓励民警带病上岗或超负荷值勤,则将直接危害到这些民警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极易将小病养大,将轻伤拖重,最终给民警个人、家庭乃至行业酿成更大的损失。其次民警作为国家职工,其健康权理应受到合法的保护。把能否带病工作看作判断一个职工是否是好职工的观念,笔者认为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观念,可能是一个误区。为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实应该寻找科学调度、合理合法用工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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