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3项行政审批项目将取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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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09:07 南方都市报 | ||
273项行政审批项目将取消 公安、市政、财政、交委等部门均取消30多项,另有部分项目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本报讯(记者刘有才 通讯员欧阳永晟陈伟秋)记者昨天获悉,广州市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经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今年第一批273项行政审批 多个部门一次取消30多项 市政府这次清理核查的行政审批项目是市政府系统内54个部门的全部行政审批项目,共1417项。市政府对上述现行的审批项目认真审核后,决定第一批取消的审批项目有273项,占涉及清理项目的19.27%。有的单位取消的项目较多,其中市公安局、市市政园林局、市财政局、市交委等单位取消的项目均达30多项。 20项目移交中介或行业组织 许多取消的项目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有的项目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如“娱乐场所设立审核”、“体育场所经营项目审核”、“销售广州油气灶具市场资质的审批”、“《广州市燃气燃烧器具销售目录》认定”等。此外,决定改变管理方式(移交中介机构或行业组织管理)的行政审批项目有20项,占涉及清理项目的1.41%。这些项目主要是涉及鉴证、鉴定、评定、评审、个人从业资格、企业资质等具有专业技术资质的审批项目。 取消审批后要落实监管 市政府要求市属各单位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审批《目录》中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对取消审批后仍需要通过其他方式监管的事项,要切实落实后续监管,根据事项的性质和内容制定相应的后续监管办法,防止管理脱节,不能因为审批项目取消而放弃或削弱监管职责。同时,对改变管理方式的审批事项,有关单位应自《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移交工作,并指导行业组织或社会中介机构制定操作规程,尽快形成由行业组织自律或由社会中介机构承办的管理机制。 据了解,当前广州市政府正在组织力量,继续清理现行的行政审批项目,对不符合形势发展的行政审批项目,继续予以取消或者改变其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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