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位民工获5万元工伤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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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09:1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高柱)近日,来成都打工的彭州市桂花镇两河村农民工王昌国从该市社保局领取了5万元工伤补偿。他由此成为四川成都市首位领取综合保险的非城镇户户籍从业人员。 今年23岁的王昌国是成都乘风阀门有限公司的合同工。今年6月5日,他在工作中因钻床发生事故,左手臂内侧被钻刀划伤,肌腱被割断。事故发生后,他所在公司立即向市社保 据悉,按照《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用人单位招用的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履行缴费义务期间可享受:工伤补偿或意外伤害补偿、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住院医疗费报销、老年补贴三项待遇。工伤补偿标准最低为一次性支付2万元,最高为一次性支付36万元;一次性意外伤害补偿最低1万元,最高12万元。迄今为止,成都市已有3.1万余名非城镇从业人员参保,切实解决了进城的农民工因工伤所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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