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系统内全国首例 暴力抗法者被判妨碍公务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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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09:24 青年时报 | ||||
时报讯 占道设摊者因不满执法队员将其物品暂扣,将200多摄氏度的油水推翻,泼中执法队员付志敏的左脸部。江干区检察院日前对暴力抗法者俞水明提起公诉。日前,江干区人民法院宣判俞水明已构成妨碍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 这是我国城管行政执法系统内,首例以妨碍公务罪追究暴力抗法者刑事责任的案例。 今年4月1日下午4:40,城管执法队员在查处杭州夕照社区无证摊点时,俞水明正在人行道上设摊现炸现卖油炸食品,执法队员依法将其物品暂扣,在队员付志敏搬运非法物品时,摊主俞水明冲过去将油锅一脚推翻,锅里的油顺势泼在付志敏的左脸上,笕桥烧伤科医院诊断为深二度烧伤。当天,俞水明被采荷派出所拘留。 7月21日,此案在江干区人民法院开庭,法院判定俞水明构成妨碍公务罪。执法队员付志敏表示,他将继续对俞水明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 据了解,此事件发生以前,杭州每月平均发生暴力抗法事件有20多起。 杭州市城管局局长赵荣福认为,此案例将成为城市管理执法系统完全纳入法制管理的首次实践。一直以来,执法系统内部的局规、六大禁令是执法队员的紧箍咒,无论对方怎样妨碍执法公务,执法队员只能“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因此一些违法设摊的小贩往往不配合执法工作,甚至说“我就打你,打城管不犯法,不打白不打”,暴力抗法事件才会愈演愈烈。 赵荣福说,今后,执法队员应依然保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本色,但对那些试图暴力抗法的人,执法队员将用语言对其提醒;在暴力抗法事件发生时,收集并保留起诉其妨碍公务的证据。 目前,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正在组建公安支撑队伍,以实现城管执法的公安保障。时报记者 朱小燕 通讯员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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