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杀女秘”有何不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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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09:34 北京日报 | ||
四川省委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监督的暂行规定》。其中规定,不得为男性领导干部身边配备女性工作人员。说直白一点就是,不得为男领导配备女秘书。 对这个规定,我举双手赞成。因为这是爱护领导、关心领导、为减少领导犯错误机会的一项具体措施。 此规定发布后,有人提出不同意见,其一说,“封杀女秘”就是对女性的“就业歧视”和“道德歧视”;其二说,男领导身边没有女性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关键应加强对领导的监督。 这两种意见乍一听似乎有些道理,但从目前干部现状看,特别在领导活动不够透明、对领导监督不力的情况下,这个规定很有必要。 说不让女性当秘书,是对女性的就业歧视。此话非常片面。体现男女权利是否平等,主要看政治权利和政治地位的平等,不能因为有的工作没有男性或男性少、有的工作没有女性或女性少,就说是就业歧视和权利不平等。 提出这个看法的人也承认,“社会上个别职业不录用女性属于对女性的保护”。那么我们说,不录用女性当秘书,既是对女性的保护,也是对领导的保护。这个规定所针对的不是女性,而是某些领导,是减少领导违纪的措施,而不是制约女性的措施,这和“对女性的道德歧视”毫不相干。 诚然,不是说男领导配了女秘书就一定会如何如何。但也毋庸讳言,确有少数领导和女秘书之间出现一些问题。 原因很简单。男领导和女秘书长期一起工作,他们之间超出了单位中男女同事的一般工作关系。领导交办女秘书的工作有各种各样,诸如,陪吃饭、陪喝酒、陪谈生意,有时到深更半夜。有的女秘书还要为领导干一些家庭事务。长此以往,二者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关系。此其一。其二,领导手中有权,女秘书的职级升迁都由领导说了算,女秘书和领导成了一种依附关系,这就为少数领导的不良动机提供了客观条件。 此外,配备女秘书现大有愈演愈烈之势,甚至有的乡长、镇长、处级、科级也都争相配备女秘书。有些贪官和不法分子,就是在这个问题上栽了跟头。 其实,四川省委办公厅的这个规定,只是一个地方性的具体要求,根本用不着大惊小怪。举个例子,我们在干部人事工作中有这样一个规定,领导的配偶和子女,不得和领导同在一个单位或下属单位工作。不能因此得出结论,这是对领导配偶和子女的就业歧视。显然,男领导不配备女秘书,和上述对领导配偶、子女的要求一样,都是加强领导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种具体举措。 持有第二种意见的人认为,如果领导心怀不轨,即使身边没有女秘书,照样可以找别的女性,因而得出结论,关键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 的确,如果机关工作都透明了,领导干部的一举一动都在群众的监督之下,那么,这个规定就没有出台的必要。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还没有达到这个“如果”。特别是那些企事业单位的“一把手”,谁去监督,谁能监督? 面对现实,我们只能退而求其次,从客观上减少出现问题的可能。四川省委办公厅的这个规定,正是针对目前干部工作现状的产物。如果有一天,干部制度改革到位了,机关工作透明了,监督机制完善了,这个规定也就失去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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