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南方花园被侵吞的空地何时还居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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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10:14 海峡都市报 | ||||
昨日,记者在南方花园看到,这里修了两个停车棚。住在3号楼的蔡先生说,按小区规划图,1号楼、3号楼和5号楼的架空层是用来建公共停车场的,而开发商——福建南方房地产有限公司却改变其用途,让给了后洲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和个人,后洲街道办事处在这里建了个“后洲街道文化站”。而现在的停车棚,原来却是绿化带。 南方花园住户郑先生介绍说,2001年3月,3~6号楼的36名住户将南方花园的开发商和后洲街道办事处告上法庭,区市两级法院都判决开发商拆除停车棚等。 根据郑先生提供的判决书,记者了解到,法院认为,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在南方花园的空地上搭盖了临时停车棚,对住户的通行、通风和生活造成了妨碍,应予排除。 另外,南方花园1号楼、3号楼和5号楼西侧连接体(即架空层)应为公共停车场所,但开发商擅自改变其功能和用途,以买卖、安置、捐赠的名义将该公共停车场所分给后洲街道办事处等,属侵权行为。后洲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物业公司等所占用的架空层退还给开发商,由开发商负责拆除。 (本报记者 李进/林洪涛/肖春道/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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