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11:31 新华网 | ||
新华网重庆8月6日电(记者李永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又称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指海关依法在进出口环节采取的制止侵犯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知识产权货物进出境的措施。 知识产权货物主要指涉及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专利权的货物。1995年7月5日,国务院以179号令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授予海关制止和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进出口的职权。海关总署随即也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程序主要有:备案、维权、请求保护、调查、处理。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应当向海关总署提交书面申请,总署在3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备案。如予以备案,则发给企业知识产权备案证书。证书在全国海关有效。备案有效期限为7年,可续展。 知识产权权利人应积极收集有关侵权信息,发现涉嫌侵权货物时,可向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海关即对涉嫌货物予以扣留,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涉嫌侵权货物经海关、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或法院确认为侵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并可处以进口货物到岸价格或者出口货物离岸价格等值的罚金。(完)(来源:新华网)
笑话段子、整蛊短语精彩无限 难以形容的开心感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