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电者中富人居多 荒唐教授称窃电不算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13:12 东方网 | ||
东方网8月6日消息:据统计,窃电者中大多数并非世人所认为的“穷人”,其中大部分是有正常收入的用户,而且不乏“富人”。 某私企老板,家中十分富有,每个月所用电费也就四五百元,但是她仍然找人帮其在电表上做手脚,不仅如此,她在父母家也如法炮制,查处后女老板怕丢面子,要求检查人员为她保密,主动上门接受处罚。 有一位教授,按理说他平时的工资等收入也挺丰厚,窃电这种宵小之事不应该在他身上发生,事后他流露了一种心态,偷国家的电不算偷。就像孔乙己———“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在调查中发现,相当多的人窃电并不是因为穷,而是因为怕没占到便宜。有个受到处罚的人说,看见邻居偷电,心想“不偷白不偷,白偷谁不偷”,于是就从一个堂堂正正的有身份的人成了窃电贼。 还有一些小“老板”,如私营小炼铁、小炼钢企业、小作坊、发廊、商店等,通过窃电减小成本,从而获取利益的最大化。甚至有的大企业也会干出此等不上台面的事,如某企业从市区搬迁走,供电公司已将其销户,留下的空地租给了某单位,而该企业竟私自给租赁户安装电表,收取电费,中饱私囊。 上海市查处窃电情况:2000年查处4800户,补收电费1170.75万元;2001年查处2440户,补收电费1948.06万元;2002年查处3299户,补收电费1282.34万元。 今年上半年查处2725户,补收电费468.42万元。 说明:统计到的数字仅是实际数字的一部分,还有许多“漏网之鱼”。 请关注本网夏令热线
笑话段子、整蛊短语精彩无限 难以形容的开心感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