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食油逃税24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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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13:31 南方日报 | ||
走私食油逃税24亿深圳惠威工贸原副老总被判死刑 本报讯(记者/吕冰冰 通讯员/孔献之)备受关注的惠州港特大走私食用油品案,昨日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原深圳市惠威工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浩(49岁,河南省南阳市人,大学文化)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单位中国惠州外轮代理公司被处罚金24亿多元,惠州外轮代理公司原总 原深圳市惠威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改清等,打通包括原深圳海关关长赵玉存在内的各个“关节”,走私各类食用油82万多吨304船次(已查明267船次),偷逃应缴税款共24亿多元。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6月至1998年6月,刘浩伙同杨改清、陈仕军、贾晓新(均另案处理)以及温小东、卢汉球、卢汉波(均在逃)等人买卖食用油“特定商品进口登记证明”和许可证,进口棕榈油、豆油、菜油等食用油。刘浩伙同杨改清等人及中国惠州外轮代理公司等采取“少报多进、伪报品名、不报关直接卸货”等手段走私各类食用油入境。其中,杨改清具体负责利用与原深圳海关关长赵玉存的“特殊关系”,打通惠州港海关中、上层干部,使海关放弃监管。因为杨改清、温小东打通“关节”,惠州港动植物检、卫检、商检等部门也放弃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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