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半年121名警员因公伤亡 又一交警被撞仍未苏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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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16:24 新华网 | ||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今天(8月6日)举行新闻通报,继续保持对交通肇事逃逸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从现在到明年初,集中开展严厉打击专项战役,进一步加大打击和侦破力度。 8月5日零时20分,北京丰台交通支队41岁的民警王前进在西四环主路青塔桥南执行事故现场维护任务时,被一辆银灰色捷达小客车撞成重伤。经过30个多个小时的抢救,截止到 据北京丰台交通支队负责人介绍,被撞伤的是该支队丰北队41岁的民警王前进。前天夜间23点36分,西四环青塔桥南300米南向北方向主路有一辆捷达车突然起火,已值勤十多个小时的王前进接到命令后,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当时,火势很大,消防车从西四环主路北向南方向赶来后,停在北向南方向第一条车道内,闪着警灯,接通水管,隔着中心隔离带,就近灭火。正在灭火时,由北向南方向驶来一辆小面包车,该车左前部撞在消防车尾部右侧,小面包车司机被卡在车内,无法出来。见此情景,正在起火车辆附近协助消防员灭火的王前进跳过中心隔离带,去帮助那名小面包车司机,又和消防队员一起,在小面包车周围码放锥筒,维持秩序。 就在王前进忙碌时,由北向南方向驶来一辆银灰色捷达车,虽然事故现场有高大的闪着警灯的消防车,虽然王前进穿着十分醒目的反光背心,但这辆银灰色捷达车既没有提前避让事故现场,也没有降低车速,瞬间就迎面撞到了王前进。捷达车的冲力将他挑起后又摔在地上,撞出10多米远。出事后,那辆捷达车竟然加速逃离现场。一位在场的外地司机立刻驾车追赶逃逸车,但没有追上。经对事故现场勘察判断,肇事逃逸车辆为一辆银灰色捷达牌小客车,该车车后没有安装号牌,右前边灯灯罩破损。 事发后,身负重伤的王前进被迅速送往医院抢救,手术从昨天凌晨一直进行到上午8点多,到目前为止,王前进还没有脱离危险。目前,交管部门正组织力量全力侦破,希望知道此车下落或发现嫌疑车辆的群众拨打122、68398200电话举报。交管部门正告肇事逃逸司机: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尽快到交通队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今年4月13日,北京昌平交通支队沙河队副科级民警杨春雨,在北五环路与京昌高速路交叉路口执行限制大型货车进入四环路内的勤务,发现一辆东风牌大货车由北向南欲驶入禁行区域,为防止发生堵路和交通事故,杨春雨以手势示意该车停车、绕行,由于该车严重超载(核载9吨,实际装载23.9吨),导致制动失灵,杨春雨同志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光荣牺牲。 据了解,2001年,北京市公安局共有238名民警因公负伤;2002年,共有243名民警因公负伤。今年1至6月全局共有121名民警因公伤亡,其中牺牲1人,负伤120人。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由于犯罪嫌疑人拒捕反抗,造成民警受伤较多,其他方面则为执行勤务、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等。有关人士认为,对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公安民警,在履行责任的过程中,自身的生命安全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社会所有公民高度关注。无论是在何种社会,无论是在何种意识形态下的国度,作为人类所具有的社会责任和对他人的社会责任,都必须具有起码道德准则,共同维护良好而又稳定安全的社会秩序。公安民警打击各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是履行职责;对社会、对他人的安全又是忠实的维护者,也理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全社会更应自觉形成尊重公安民警,尊重公安民警所付出的劳动,人人成为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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