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汽车业巨头丰田诉吉利商标侵权 索赔1400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19:47 新华网 | ||
一个是年产值数百亿美元的日本汽车业巨头,一个是年销售量不过30亿元人民币的中国民营汽车企业,今天上午,日本丰田汽车公司和浙江吉利汽车集团面对面坐在了市二中院的法庭上。发起诉讼的丰田指控吉利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提出了1400万元的高额索赔。据悉,这是后发生的首起涉外汽车知识产权纠纷。 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起诉称吉利的美日汽车商标抄袭丰田汽车商标,已构成了商标侵 面对丰田的指控,吉利表示,美日车标是“美”字的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M”和中文“日”字的结合,而丰田车标是抽象的牛头,两者各有含义,外形也不近似。另外,汽车是高档商品,消费者购买时所采取的谨慎态度根本不会混淆“美日”和“丰田”。吉利提出,美日汽车使用的虽不是原装进口的丰田发动机,但却是天津丰田汽车发动机公司生产的8A发动机,所以在广告中宣传“使用丰田发动机”并无不当。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还在进行中。 丰田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向吉利发难?在丰田起诉后,吉利曾经有意无意地暗示,近年来,国外企业总想动用知识产权的借口来扼住中国民族企业发展的脖子,吉利集团的发展已冲击了丰田在中国的利益。但也有人认为吉利是在自作多情。 两天前,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突破200万辆的数字,刚好为这场官司做了一个注脚———作为全球增长最快的一个汽车市场,中国正在成为世界汽车列强一决雌雄的主战场,在合资生产方面曾错失发展良机的丰田,已经把在中国的成功,视为其与大众、通用等车界巨头抗衡的关键一招棋。丰田提出的一项诉讼请求颇为引人注目:要求法院认定丰田注册的3种商标为驰名商标。借官司提升品牌的含金量,创造更有利的市场环境,怕是丰田真正的醉翁之意。这个意义,远远超过了1400万元的索赔请求。(记者邱伟)(来源:北京晚报)
笑话段子、整蛊短语精彩无限 难以形容的开心感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