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受贿200万国家损失200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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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03:59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胡名忠通讯员孔献之)原深圳海关惠州港海关关长朱浩棠受贿案,昨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现年54岁的朱浩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从中收取贿赂人民币55万元、港币204万元,造成国家海关关税流失达240多亿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朱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从轻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收下55万放任走私 1996年,深圳市惠威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改清(另案处理)通过原九龙海关关长赵玉存(已另案处理)的帮助,在惠州港设立了公共保税仓库。之后,惠威公司开始在惠州港利用该保税仓进行各种植物油的走私活动。 1997年初,杨改清得知朱即将调任惠州港海关任副关长,在同年1月的一个晚上,请朱在深圳某酒店吃饭,并将人民币5万元送给朱,希望朱到任后对惠威公司多加“关照”。朱上任后,负责主管该港货物监管、查验工作,对惠威公司的走私活动采取了放任、默许的态度。1997年4月的一天晚上,杨改清请赵玉存、朱浩棠等人在宝安区一酒家吃饭,饭后杨改清将人民币50万元送给了朱。 女儿留学收下200万港币 为了“感谢”朱的关照,1997年7月,杨改清又向朱提出为其女儿朱某办理出国留学事宜(后因故未成行),并为朱某办理了《赴港单程证》;杨改清还以给朱某“读书使用”为名,送给朱某港币200万元,惠威公司据此得到了朱浩棠及监管关员的默许,采用以“少报多进”的方式走私各种植物油。 逃避调查转移赃款 1998年9月,朱因公到香港,杨改清又送港币4万元给朱。2000年2月,在中纪委调查组对深圳海关关长赵玉存涉嫌受贿问题立案调查后,朱为逃避调查,把其存入银行的杨改清贿送的50万元中的30万元取出,交给其妻保管10万元,余下的20万元则交给他人保管,并让其妻把杨改清所送的以女儿名义存在汇丰银行的200万港币交给一名香港人转移匿藏。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胡名忠通讯员孔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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