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管如何开罚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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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05:39 济南时报 | ||
经过近两个月的筹备,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昨日挂牌,正式开始运作。集多种行政处罚权于一身的城管队员将如何对违法违规者进行处罚呢?有关法规作了详细规定。 马路摊点影响市容 最高罚500元 根据规定,对临街的施工场地不按规定围挡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施工场地或城市道路两侧空地上堆放的材料、机具和搭设的工棚杂乱无序的,对单位处以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建设工程竣工后,未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拆除围挡及其他临时设施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在城市道路上进行生产、修理、加工、卖艺影响市容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填埋名泉者 最高罚5万元 根据规定,名泉保护规划控制区内的建设项目施工前,对施工现场及其毗邻的名泉,未采取保护措施或者保护措施未经检查合格擅自施工的,以及工程竣工后未按规定恢复名泉原貌的,处以五千元至三万元罚款;在建设施工中对发现的新天然泉擅自损毁的,处以五千元至三万元罚款;填埋、圈占、损毁名泉或改变名泉原状的,处以一万元至五万元罚款;在名泉泉池内游泳、洗刷衣物,向泉池内排放污水、污物和倾倒垃圾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二十元至五百元罚款;向泉池内乱扔果皮、纸屑等污物者,处以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无照商贩 最高罚500元 对场外(店外)经营的无照商贩,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未进指定地点摆卖自产蔬菜和农副产品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经营物品和经营工具;对乱摆摊点,店外经营、作业者,没收经营工具和物品,并处一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擅设户外广告 最高罚2万元 未经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在市政公用设施、墙体、电杆、树木及其他设施上张贴、涂写户外广告或者未在指定的户外广告招贴栏内张贴户外广告的,每处处以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并通知通讯经营单位停止行为人的通讯业务,通讯经营单位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未停止违法行为人通讯业务的,对其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危险垃圾乱倒 最高罚1万元 违反生活垃圾处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暂扣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和其他作业工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清运生活废弃物未做到日产日清的,不足一立方米的处以一百元以下罚款,超过一立方米的按每立方米一百元处罚;将危险垃圾倒入生活废弃物处理场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将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倒入生活废弃物处理场所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未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证,清运、倾倒建筑垃圾的,按每立方米处以一百元罚款。 占道洗车点 最高罚1000元 占用城市市区道路、广场清洗机动车辆的,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清理被污染场地,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擅自占用城市绿地者 最高罚5000元 擅自改变城市规划绿地性质或者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的,按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处以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分别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擅自砍伐或者移植城市树木的,处以树木补偿费三至五倍的罚款;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分别按罚款金额百分之二十处以罚款;在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内挖坑取土,乱扔污物,排放污水,停放车辆,堆放、焚烧物品,损坏绿篱,践踏花坛、草坪,捕猎放牧的,处以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造成树木死亡的,处以树木补偿费三至五倍的罚款。 乱停机动车 最高罚200元 根据规定,机动车在人行道或者禁止停车区内停放的,可锁定车轮或拖离现场,拖车费由违章者承担,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在人行道或者禁止停车区域停放的,给予警告或处五元罚款。 (记者 王家耀 实习生 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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