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兴平副市长涉嫌收受贿赂31万被开除党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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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06:28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陈有谋 实习记者 李克)兴平市委常委、副市长甘明学在办理父丧期间收取单位和个人礼金,加上其他非法所得,涉及违纪金额共计309602元,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省纪委、省监察厅严肃处理了此事。记者昨日获悉,省纪委日前下发通报,给予甘明学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撤销其兴平市副市长职务。 任副市长仅一月便被停职 甘明学,男,196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1997年11月任兴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2003年2月任兴平市委常委、副市长,兴平市第15届人大代表。2003年3月10日被停职检查。 甘明学主要违纪问题:2001年10月9日至12月7日,甘明学在其父病危住院期间及办理父丧时,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礼金129500元,另有非法所得125400元,共计254900元。2002年2月,甘明学以本人名义在兴平市公疗办报销其父医疗费5813元。2001年7月至2003年3月,甘明学让下属单位代其缴纳应由本人支付的手机费6089元。另外,甘明学在任兴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期间,还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所送礼金39800元及购物券3000元。以上涉及违纪金额共计309602元。 谁借婚丧敛财媒体曝光 省纪委下发的通报认为,甘明学严重违反党纪借父丧敛财的问题绝非孤立。在短短一年多时间内,我省先后查处4起县(市)及县市部门领导干部类似的案件(本报率先报道的原韩城市卫生局长段某大办父丧一事曾引起强烈反响)。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大对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挥霍浪费、借机敛财等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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