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问题和“乌纱帽”挂钩,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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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06:30 华商网-华商报 | ||
方舟 备受关注的城固县3名中学生暴打女乞丐致其死亡事件,经过进一步调查最近有了新的处理结果,城固县公安局局长王志成被免职,其他有关责任人也分别受到了党纪、行政处理。在这个事件中,有关部门果断地对“一把手”实行问责和追究,把单位存在的问题和领导的“乌纱帽”挂钩,笔者为这种做法大声叫好! 在社会生活当中,政府一些职能部门的个别工作人员确实存在着作风松散、责任心不强的现象,有时候出了问题或者失误,不及时按程序上报,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然而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当上级部门来追查时,有些机关或个人就互相推诿,想方设法企图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到后来即使追究责任,也是具体办事的公务员的责任,最多也是主管某方面的副职的责任,很少问责到“一把手”,理由大概是“一把手”负责全局,不必为具体的事情负责任了。如果笔者没记错的话,1个月前城固县在处理此案时,涉及的最高级别是该县公安局的一位副局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对于1个月前的处理决定,当地群众不满意,上级领导也不答应。应该承认,3名中学生对女乞丐李文兰进行凌辱、暴打,暴露出我们在对学生进行爱心、同情心和责任心等方面教育培养时还存在许多缺陷和不足。事件发生后,群众多次报警,公安机关竟不出警,到后来当地派出所只去了一名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内勤司机,不但没有采取救助措施,反而同意当地村干部开车将受伤的女乞丐拉到辖区之外扔掉。正是由于派出所的不作为、基层干部的冷漠麻木,最终导致女乞丐错失抢救良机而死亡。那么,公安人员有警不出、违法办案,甚至置受害人生死于不顾的做法、习气,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吗?对一名副职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就可以交代过去了吗? 答案是明确的,对于城固县公安局所存在的上述问题,“一把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省委省政府快速派出督察组核查此案,汉中市委市政府、城固县委县政府及时作出严肃的处理决定,实在是件大快人心、令人鼓舞的事情。无论哪个部门、哪个地方发生了严重问题,在查清问题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追究“一把手”的责任,这就击中了问题的要害。笔者以为,把单位存在的问题和领导头上的那顶“乌纱帽”挂钩,对于促使“一把手”严格约束部下,多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切实想办法改进部门或地方的工作作风,都是大有益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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