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登记条例将出台 结婚无须婚检和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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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06:45 江南都市报 | ||
北京消息日前,从有关方面传出消息,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即将正式公布。今后,人们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手续,都不用到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开证明了,准备结婚的人们,也不必再过婚检这道关了。 结婚离婚不必开证明 按照新条例的规定,政府和单位都不再“干涉”个人的婚姻问题,每个人对自己的婚姻负责,个人“管理”个人的结婚、离婚事宜。准备结婚的人,只要带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能顺利领到结婚证。需要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人,只要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即可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去办理。 婚检永远取消 老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人,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而新的条例则充分考虑男女双方相爱的事实,在“双方知情、双方愿意、采取必要预防措施(譬如限制生育)”这3个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新条例允许这样的人结婚。而老条例关于办理结婚手续前要进行婚检的规定,也将永远取消了。 上网可查婚姻状况 据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今后,个人的婚姻状况都将在民政部门“存档”备案。将来,随着电子政务的完善,人们可通过民政系统的网络,就能了解到个人结婚或是离婚的婚姻状况,从而避免重婚欺骗问题的发生。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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