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浙苏三地在杭签署六项合作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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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07:41 杭州日报 | ||
长三角人才往来更通畅 杭州日报讯(实习生陈欢记者洪光豫)昨日,长三角人才开发一体化进程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三地人事部门相聚杭州,共同签署了关于高层次人才共享、职称互认、博士后工作、继续教育资源共享、公务员交流学习以及人才服务合作等六个制度层面的合作协议,标志着长三角人才开发一体化进入了具体实施阶段,各类人才往来于 院士“一网打尽” 据浙江省人事厅陈仲方厅长介绍,今后三方将共建一个高层次人才名录,以便于加强高层次人才智力的交流合作,在三地工作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博士生导师等高层次人才将被“一网打尽”。高层次人才智力的交流合作将以项目合作为载体,以柔性流动为主要形式。三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收集并向对方提供当地高层次人才智力交流合作的项目信息,采取有效措施,促进项目信息的对接。 同时,三地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资源也将实现共享。各行业、专业系列的继续教育课目指南及相关教材目录、继续教育师资、继续教育基地等也将实现资源共享,并建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合作机制。 技术职务互认 今后,三地间的这一“人才壁垒”将被打破,三地将对经三地省(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省辖市人事行政部门或省业务主管部门核准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予以互认,不再复审、复评或另外确认。 三地还将充分发挥人才服务中心的作用,共建人才服务平台,通过互设分支机构、互为代理的方式展开。 对两地用人单位在对方设立的分公司开展互为人事代理业务,负责协议方人才服务机构所在地用人单位人才招聘、信息咨询、异地人事代理、人才培训、业绩档案、诚信认定、人才援助、智力输出、人才兼职、创业项目中介等服务;双方的人才网站实行链接,并互设窗口,及时发布协议方人才服务信息;并约定开展双方人员的定期业务互访与交流。 博士后合作发展 三地将建立博士后管理部门之间的定期联系制度,形成三地统一协调机制,做好博士后政策和管理制度的衔接与协调。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加强博士后工作的交流,建立互惠互利、相对稳定的合作机制,加快三地博士后事业的共同发展。 三地公务员之间也将展开更频繁密切的交流。互派交流采取自愿组合、对等互派的方式。人事部门定期就互派交流工作进行意向征询和牵线搭桥。鼓励提倡以项目开发、课题研究为载体,注重实效,通过共同开展课题研究或重大项目开发等实际工作为互派交流的载体,加强针对性和有效性。 未来三大计划 上海市人事局蔡志强副局长透露,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长三角人才开发一体化还将有三大计划。将建立长三角人才开发一体化联席会议制度,起到协调、联系的作用。同时,编制长江三角洲人才开发一体化行动计划,以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还将共同研讨长江三角洲人才开发合作项目,逐步形成统一的人事制度框架、人才大市场和人事人才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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