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钢厂上了黑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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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07:46 潇湘晨报 | ||
安化县质监局称对全县黑钢厂已进入依法行政执法程序 本报昨日头版报道的安化县质监局拦截长沙市宁乡客商购运的“地条钢”一事,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安化县质监局有关领导称,对全县黑钢厂已经进入依法行政执法程序,黑钢厂正在受到执法部门的严厉打击。记者在实地采访中了解到依法处罚黑钢厂一事却还有较大困难。 钢厂工人 打击过后就可开工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与安化县质监局领导联系,结果领导们仍未开机。于是记者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前去黑钢厂实地采访。 在柘溪镇大溶村,4名工人正在一个狭小的水池里洗去身上的粉尘和污垢。记者指着路边一个钢厂问:“你们是这个钢厂的师傅吗?”师傅们称不是。后来有人告诉记者,他们是附近另一家钢厂的工人。 在大溶村一钢厂的老板莫世华家里,莫世华不在,一位打工的杨师傅说,这个钢厂停产已经半个月时间了,老板回益阳市了。杨师傅说,现在他和另两名工人在此地等候,希望钢厂继续开业。“以前这里也罚过款和扣过‘地条钢’,但是罚过后就能开工。”看来工人们认为开工的希望不小。 据村民介绍,大溶村今年3月还有一家钢厂投入生产,说明有关部门打击的力度未必如他们说的那样大。 村主任 开了厂他们就来收钱 了解到大溶村有一厂和二厂两个钢厂后,记者找到村主任邓必衍。邓必衍说,作为村里的企业,村民和村里的基层干部都不希望钢厂停业或被取缔。邓历数了钢厂给村民带来的好处。一是每个钢厂每年给村里上交管理费2.2万元;二是村民可以给钢厂做装卸工,这也是一笔收入;三是村里毗邻柘溪电站,私人钢厂生产用电按每度0.2元收取,而村里按村民生活用电每度0.1元上交,每年每个厂也给村里增收近3万元。 邓必衍说,钢厂由私人投资筹建,不需要办什么手续。但是开办后,县里的技监、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都会来收管理费或处罚费。以今年为例,从3月开始,县质监局要收生产伪劣产品的处罚款2万元,已经收去1万元;县工商局收了无证生产经营处罚款1万元;县税务部门要收增值税1.5万元,已收了1万元;县环保局要求工厂改造烟囱以减少污染,要5万元,工厂称承受不起,结果县环保局暂时收取工厂押金1万元,但工厂老板也不敢去要押金,因为怕要求花5万元改造烟囱。邓接着说,上述帐目都是村里向管理部门说情后的数字。正是执法管理部门收取了这些费用,钢厂才得以生存下来。 县质监局 这是“追回国家财产” 昨日中午,记者终于与安化县质监局局长詹小军取得联系。詹局长在电话中表示,昨日本报报道的县质监局扣留吴杰余“地条钢”的行为是依法行政,属于保护国家财产免受损失的行为,如果当时没有去追“地条钢”,恐怕就是不作为,更是一种渎职。 下午,记者采访了安化县质监局副局长黄桂花。黄桂花说,县政府于1月17日下发了《关于取缔“地条钢”生产企业的通知》,提出了县质监局为执法实施的主体等内容。6月,县质监局拿出处罚方案。7月,对县内7家钢厂依法行政进行处罚,下达了处罚决定书。 黄说,艾某和宁乡吴老板的这笔交易是在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后,处罚后的钢厂财物是国家财产,任何人不得动用,县质监局接到群众举报后采取的追回“地条钢”行动,是保护国家财产的行为,不属于单独上路拦车。对县优化办的说法,黄桂花说,她去县优化办作过沟通,但不是接受批评。本报特派记者 章仙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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