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者办起屠宰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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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08:35 生活日报 | ||
养猪女标兵的“放心肉”14次被罚,只好退出市场;离奇的是,让她退出市场的执法者却办起了屠宰场,垄断了当地猪肉市场,抬高了猪肉价格。这是发生在重庆北碚区一起荒唐的猪肉事件。无奈之下,养猪女标兵将北碚区农业局、商委、工商局告上法庭。从6月9日递交第一份诉状起,她已向北碚区法院递交了28份诉状。 “放心肉”14次被处罚 陈兴萍是“重庆市巾帼科技养猪标兵”、“重庆市十大杰出青年农民”。她开办的生猪屠宰场,依法取得了“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以及农牧、卫生、工商、税务等证照,并获准用“政府菜篮子工程专用车”向重庆市主城区多个农贸市场运输销售鲜猪肉。今年3月,她的屠宰场被授予“重庆市放心肉工程示范屠宰场”。 最近陈兴萍却麻烦不断,连连被处罚。她告诉记者,5月23日凌晨,北碚区龙凤桥镇兽医站站长严平贵等人,与工商、商业部门执法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将陈兴萍存放在北碚区张某家中的6头半猪肉扣押,并处罚款300元,理由是这些猪肉来自二级以下屠宰场。5月28日凌晨,陈兴萍的“政府菜篮子工程专用车”载着38头鲜猪肉途经北碚城区时,被北碚区北温泉镇兽医站副站长杨彬等人强行扣留两个多小时,造成她不能按约定时间送到重庆市区市场,不得不支付上千元违约金。 6月2日,陈兴萍又向北碚天生农贸市场投放了33头鲜猪肉,结果当场就被执法人员扣押处理了16头,剩下17头至今还存在冷库里。之后,不管哪个商贩销售陈兴萍的猪肉,猪肉就会被执法人员扣押处罚。截至7月12日,陈兴萍的猪肉先后被扣押处罚14次,损失达5万多元。 执法者公然开办屠宰场 令陈兴萍气愤的是,一些执法人员一边扣押她的合格猪肉,一边大张旗鼓地经营屠宰场,垄断北碚城区猪肉市场。 严平贵、吴景明、杨彬、蒋文仲,他们4人均为北碚动物检疫部门执法人员(严平贵为龙凤桥镇兽医站站长,吴景明为北温泉镇兽医站站长),同时也是北碚区北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工商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这家私营公司由严平贵等4人和北碚区农业局原副局长彭安亨各出资15万元组建,成立于2002年11月。经北碚区农委批准,严平贵任公司法人代表。今年初,公司修建了机械化屠宰场,北碚区政府向其颁发了“国家二级生猪定点屠宰厂”牌。按区政府公告的规定,只有这一家屠宰场的猪肉可以在北碚销售。 北碚区几位个体屠宰户反映,当地原有8家小屠宰场。区政府4月5日发出通告后,有关部门第二天就强行关闭了他们的屠宰场。为了继续经营,他们只好搬进了北龙公司的屠宰场。为此,公司向他们每人收取了12万元押金和5万元流动资金,并按每头猪16元的标准收取“代宰服务费”。由于成本增加了,这些个体户采取提高肉价的方法,保持利润。 一时间,北碚城区的猪肉价格迅速上涨,甚至高过了重庆主城区。 执法依据违反了法规 北碚区农委主任董因纯介绍,陈兴萍的猪肉被扣押处罚,是因为违反了北碚区政府的公告,这个公告是根据《重庆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制定的。“规划”规定:鼓励屠宰技术进步,限制落后屠宰工艺,实行等级标准与市场准入挂钩制度,允许高级屠宰厂(场)的肉品流向低级别屠宰厂(场)所在地区,反之则禁止。由于北碚这家屠宰场是二级屠宰场,而陈兴萍的屠宰场不是二级,所以不能在北碚市场销售。 重庆市立太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立太却对这一规定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他指出,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及《重庆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的规定,政府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制,定点屠宰厂(场)取得流通、农牧、卫生、工商、税务等有关证照后,就可开展生猪屠宰经营活动,其中并没有对屠宰场作等级限制,因而这个“规划”的规定与国务院的行政法规、重庆市政府的地方规章相抵触。由于“规划”仅为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不及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所以这一规定应当无效。 董因纯承认,北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严平贵等检疫执法人员私人出资办的屠宰场,考虑到兽医站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农委也?饬恕>萘私猓?6月初,迫于社会压力,严平贵等4人退出了公司。严平贵告诉记者,他将公司股份转让给了大女儿严志敏,现在严志敏又将股份转让给了别人。(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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