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不是推销筹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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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09:14 天津日报 | ||
孙继武摄 本报讯(记者母克勤)按国家规定,8月1日始,未获得3C认证的产品被商场拒之门外,这道指令对生产商、销售商确实是一种强制作用,而在消费终端对“3C”却表现很淡漠。近日,记者在购买现场了解到,在一些消费者心目中,只有“三包”概念,尚无认准“3C”标识的意识,这恰给心存侥幸的企业留下机会。 “3C”作为市场的准入证,此次涉及的19类132种商品中,家电类涉及面较广,也是购买集中且量较大的商品,尤其是彩电、DVD、手机、音响功放等更新换代较快的商品,可以说是关乎百姓切身利益问题。记者了解到,自“8·1”推行认证始,除特殊得到宽限外,上柜商品基本都领到了通行证。一些没得到准入证的大部分已撤柜;另外,由于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查较紧,使“问题”商品不敢摆到台面上。特别是注重品牌影响的商场、连锁专卖店,不会因小失大,为区区小利而砸了牌子。 国家规范了认证制度,对净化市场保护消费者利益,又推进了一步。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此次推行“3C”概念,在消费者中并没引起特别的关注。许多购物者说,只知厂商负责“三包”,不知晓“3C”所云。还有消费者称,认证是厂家的事,与消费者无关。由于基于这种认识,在选购家电商品时,也根本不注意有否认证,这无疑给那些尚没认证的小家电留下可乘之机。 记者在采访中看到,某些企业对“3C”认识上有误区。产品通过“3C”只是依法取得上市准入证,并不能给产品带来任何附加值,而一些企业却以此为招牌,作为推销产品的筹码,这实际上是一种误解,把本应具备的变为附加条件,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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